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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6-10-07 09:18:45阅读:次
前阵子帮朋友看一个长株潭周边的矿点,对方发来一份资料清单,我扫了一眼,头都大了。不是资料多,是每份背后都连着一串部门。
那份清单上列了《矿山储量报告》、《矿山开采许可证》、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、《爆破物品使用证》和《爆破物品存储证》、《环评报告》、《项目核准或备案证》、《爆破人员安全资格证》、《排污许可证》、《取水许可证》、《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》。
朋友问我,这些是不是都得办。我说你先把《采矿许可证》和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这两样盯死。其他的,有的可以边开工边补,有的晚一步就真卡住。
比如资源储量那一项,最终数据要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为准。你手里拿的普查报告,跟备案数据差一截,后面设计、评估全得跟着调。
正常路子是先到工商核名,再去国土资源局办开采证,然后到安全管理局审批,接着环保局测评,最后回工商办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。听着顺,真跑起来不是这回事。
有个做非煤矿山的老哥跟我说,他当年先跑了环保测评,结果安监那边要求先出开采设计方案和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报告,报告又得等储量备案。一圈绕回来,三个月没了。
非煤矿山这块,安监要看《采矿许可证》和《非煤矿山矿长安全技术业务资格证》,还要有资质单位编的开采设计方案、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报告,加上乡镇政府的批准文件。工本费每证50元,办理时限15天,但这是受理之后的15天,前面准备材料的时间不算。
有人问,能不能先干着再补手续。我只能说,合法开采要的是采矿证、安全经营生产证,国土资源局、地税国税工商,只要是政府部门都得有手续。大一点的矿山,往上报的层级更高。
至于承包矿山开采合同范本,那东西是最后落笔用的。前面这些资料和审批没走通,合同签了也是一张纸。真要动手,先找当地国土资源局问清楚备案储量,再让有资质的单位出开采设计方案,安监那边才好往下推。
这行当里有个妥协,你得认:有些小矿点资料不全,地方上默许边生产边补,但一旦出事故或者上面来检查,先停的就是你。所以矿山开采这事,手续上的账,省不得。